索引号: 13564026/2024-01719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4-09-0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兴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314-505682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 |
1
| 兴隆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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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 | 兴隆县兴隆镇大东区村 | 130822001005JA00001W00000000 | 2832.43平方米 | 兴隆集有(2012)第0619号 |
130822001005JA00004W00000000 | 855.13平方米 |
公告单位:兴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