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蓟兴三地联合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协同办理工作机制
2024-09-0315时18分 浏览次数:

8月6日,北京市平谷区、天津市蓟州区、河北省兴隆县三地生态环境部门、检察院、法院联合召开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研讨会。三地共同签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协议,协同推动跨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

北京市平谷区、天津市蓟州区、河北省兴隆县山水相连、河湖相通、生态相依,地理上的相邻变成了发展上的相牵,三地按照京津冀区域整体定位和三省市功能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协同办理机制。

平蓟兴三地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难点问题共商、数据信息共享、工作制度共建、应急处置共办、损害修复共治、宣传教育共行等方面寻求合作与突破,共同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协同办理工作模式。协作机制的建立,将有助于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到实处,有助于联合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助于引领生态环境修复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三地合力筑牢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屏障,共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在京津冀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平蓟兴三地将以共同建立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为抓手,积极开展协作实践,不断开拓创新,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模式。加强协调联络,由平蓟兴三地生态环境局牵头,建立完善经常性、多样化的交流沟通机制,通过业务研讨、技术交流、案件会商、理论研究、工作调研等形式,不断深化交流沟通。加强信息共享,平蓟兴三地在联席会议框架下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案件线索移送时限和移送程序,打通信息共享渠道,制定信息共享目录,定期更新共享信息台账,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信息实现互联互通互享互动。加强协同推进,三地生态环境部门接到跨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后,及时开展线索核查,合力织牢生态“守护网”,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新成效。